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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,四川多家银行被罚

如果不充分了解客户,金融机构将会面临被处罚的风险。2024年新年伊始,在川多家商业银行均因“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”,被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陆续开出罚单。其中包括内江农村商业银行、四川洪雅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凉山农村商业银行。

近年来,为加强反洗钱工作力度,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要求日益严格。尽管如此,仍有部分机构在执行上存在不足。为此,各地人民银行纷纷对违规机构进行处罚,涉及国有银行、股份制银行、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,处罚金额从数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。

“你开账户的目的是什么?”“你的居住地是哪里?”“你的职业是什么?”……

如今,用户去银行网点申请开设个人结算账户时,经常会遇到银行柜员询问类似问题。这让一些市民内心感到不舒服,抱怨“银行开户居然这么麻烦,像是在查户口。”

据红星新闻记者了解,根据《反洗钱法》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,金融机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,将会被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排在第一位的就是“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”。

据了解,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,完整的客户身份识别至少包括两方面:一是核对客户身份。商业银行应当识别客户身份,核对、登记并留存客户身份证明材料和基本信息,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。二是评估洗钱风险,划分风险等级。商业银行应当设置差异化风险评估标准,对客户的洗钱风险进行评估并划分风险等级,进而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及其他风险控制措施。

红星新闻记者 杨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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